English简体繁體
【热点话题】:中美关系 贸易战 全球治理 COVID-19 气候变化 脱钩
中文英文中英对照
  • 陈子楠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海洋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

蓬佩奥指责中国北极活动的三点谬误

2019-05-20
a.jpg
迈克·蓬佩奥(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5月6日,第11届北极理事会部长级会议在芬兰罗瓦涅米召开。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打破惯例,在正式会议前发表题为《向北看:突出美国的北极焦点》的北极政策讲话,矛头直指中俄。这一遭到广泛质疑和批评的讲话不仅危言耸听,将北极称为“权力和竞争的竞技场”,搅动地区安全局势,而且颠倒黑白,恶意抹黑中国在北极的正当活动。蓬佩奥的讲话至少存在三点谬误:

第一、歪曲中国的“近北极国家”定位。蓬佩奥否认中国“近北极国家”的定位,认为除北极国家和非北极国家外,不存在第三种分类。根据1996年《渥太华宣言》,北极理事会八个成员国是北极国家,非北极国家可以享有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地位。中国在2018年《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中明确声明,遵守申请成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时所作的承诺,同时主张中国是“近北极国家”。这一主张有三层含义。一是该定位主要基于地理考虑,即中国是陆上距离北极圈最近的国家之一。这里的“最近”是以其他非北极国家为参照,是相对标准而非绝对距离概念。二是中国并非要在北极国家和非北极国家之外设立第三种国家地位,更不是意图在北极主张特殊的权利或利益,而是按照地理远近对非北极国家的再分类,是非北极国家中的“近北极国家”。这并不违反任何国际法或国际条约的规定,也不会损害北极国家现有权利。三是中国虽属非北极国家,但北极自然环境变化对中国有直接影响,北极航道和资源开发攸关中国的经济发展利益。所以,相较于其他一些非北极国家,中国更加关注北极事务,希望利用自身资金、技术和市场等方面优势,在非北极国家参与北极开发和治理中发挥作用。

第二、无视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权利。蓬佩奥认为,作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尊重北极国家领土主权是中国参与北极活动的前提和义务。却他只字不提中国在北极的权利。中国一向本着“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参与北极事务,但这种尊重是相互的。一方面,中国须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和国际条约,尊重北极国家在北极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承认北极域外国家在北极不享有领土主权。另一方面,北极国家也需尊重中国等非北极国家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条约在北极开展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特别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北冰洋公海所享有的开展科学研究、航行和飞越的自由和进行捕鱼作业、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的权利,在国际海底区域享有的资源勘探开发的权利,以及根据《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所享有的自由进出北极特定区域和从事科研、狩猎、捕鱼、采矿等活动的权利。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权利不是某些北极国家的“恩赐”,而是国际法和国际条约所赋予的,任何国家都不应该也不能关闭北极合作的大门,将中国拒之门外。

第三、声称中国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活动等强化在北极的安全存在和军事影响,甚至将“一带一路”项目抹黑为地区“动乱之源”。事实上,随着气候变暖和海冰消融速度加快,北极资源和航道开发利用前景受到域内外国家的广泛关注。近年来,中国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北极国际合作,与各方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得到北极多国积极响应。中国企业和科研机构与俄罗斯等国的企业和机构在极地科学研究、近海油气开发、北极航道运输等领域开展一系列合作。例如芬兰和挪威均邀请中方参与“北极走廊”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中俄合作的亚马尔“北极液化天然气”项目提前6个月投入运营。实践足以证明,中国不是北极的“麻烦制造者”,而是“机遇创造者”。中国参与北极不是“不请自来”、“来者不善”,而是同舟共济、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