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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子楠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海洋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

美国国防授权法案盯上中国北极项目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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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众议院近期表决通过的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案,首次提出由美国国防部牵头,对中国在北极国家的所谓“外国直接投资”进行全方位摸底。法案重点关注中方投资对美国国家安全和北极地缘战略竞争的影响,刻意渲染北极版的“中国威胁论”。

从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第1260E条规定看,美国针对中国在北极投资的研究具有三个特征。第一,调查领域宽。涵盖中国国有或私有实体在北极基建、金融、能源、资源、不动产、通讯和船舶建造等多领域的直接或间接投资项目。第二,覆盖地域广。不限于中国在美国北极地区的投资,还包括中国在俄罗斯、加拿大、挪威、冰岛以及格陵兰岛的投资项目。同时将系统评估相关国家对外国投资项目决策、执行和法律监管体系的公开性和有效性。第三,突出安全风险。预设的前提就是中国在北极的经济项目具有军事安全意图,要求从政治、军事和经济方面综合评价中方投资项目对区域战略竞争的影响,总结中国参与北极事务、扩大区域影响力的具体模式。

从美国北极战略调整的全局看,特朗普政府上台后一改奥巴马时期重视环保、强调合作的北极政策主线,突出北极大国博弈态势和经济开发的重要性。美国政府北极政策转向的总基调,是维护对北极事务的领导权和规则制定权,不让中俄等“长期战略竞争对手”左右北极治理的进程。这一点在年内国务卿蓬佩奥北极政策讲话、海岸警卫队《北极战略展望》、国防部《中国军力报告》和《印太战略报告》、《北极战略报告》等文件中均有体现,具有较强的政策连惯性。此次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案要求启动对中国投资项目的研究,实际上是美方落实此前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具体步骤之一,表明美国北极战略转型已由政策制定阶段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美国对中国在北极相关投资活动给予“特殊关照”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和前总统国家安全顾问博尔顿曾先后以“莫须有”的罪名指责中国在北极推行所谓“债务外交”、项目投资“包藏安全野心”,鼓动相关国家联合抵制中国的“近北极国家”主张,甚至多次以安全为由直接干预中国企业竞标北极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但从实际效果看,美方抹黑和排挤主要竞争对手、拔高区域安全风险调门、绷紧北极国家安全神经的种种作为非但未能引起域内国家共鸣,反而招致了诸多质疑和批评。

由国防部牵头对中国经济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其背后目的或者后续措施必然是全面否定和遏制中方相关项目。这里有两点动向值得关注:一方面,在全面掌握中国在北极经济活动的情况后,美方或将改变目前针对中国在北极活动“打鼹鼠”式的个案截击策略,转而采取全方位和系统性的围堵模式;另一方面,美方或进一步提出建立北极地区经济合作规则体系,构建区域经济项目监管和审查机制,抬高生态保护、原住民权益等“隐性壁垒”,以“限制权利,分担责任”为原则,要求所有域外国家在北极对美方“单向透明”,为非北极国家经济活动设置制度门槛。

应当看到,北极当前正处于重要的历史转折期,北极治理面临诸多新问题、新挑战,关乎人类社会和海洋的可持续发展。域内外国家都应当把握时代发展机遇,秉持“平等与尊重”,摒弃“傲慢与偏见”,共同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合力维护北极的和平安宁。中国是“近北极国家”,一直秉持开放、合作、共赢的立场积极参与北极事务。中国参与北极事务不是北极国家的“慷慨施惠”,而是行使国际法所赋予的权利。中国深化同北极国家经济合作也不是“洪水猛兽”,而是相关国家经济发展需求与中国优势产能供给的有机结合。中国提出的“冰上丝绸之路”得到多方积极响应并取得不少亮眼成果就是最好的例证。当此之时,个别大国逆潮流而动,对他国参与北极经济合作无端指责,横加干涉,防范日紧,与大多数北极国家和平、稳定、合作和发展的战略诉求格格不入。可以想见,这种深陷冷战思维窠臼的经济合作限制手段必然不会得到域内外国家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