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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话题】:中美关系 贸易战 全球治理 COVID-19 气候变化 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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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晓鹰 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研究员

也许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

2017-01-23

一位华人朋友从美国来电话,与我大谈中国的经济社会状况。但煲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粥竟没谈到以往的热点话题——“反腐”。我问他为何?他有些不以为然地答:“我看最近打的'老虎'(指地位很高、贪腐问题严重者)不多,所以兴趣不大。”

实话实说,这位友人的看法不仅在中国境外颇有代表性,即使是在中国,持同类观点的也不在少数。有些公众甚至认为,反贪反腐的高潮期已经过去。不过依笔者所见,此言差矣,或为大谬。因为,一场中国反腐的大戏好戏,或者说从本源上对腐败加以治理的制度性变革刚刚开始。

而这刚刚开始的第一步,就是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己经通过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大批准,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三地进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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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这件事对中国反对贪污腐败运动能否修成“正果”极为重要,甚至可以说,此事成功与否关系到中国反腐运动的成败。如同盖楼必打地基一样,此举实乃制度反腐的基础工程。为什么这样说呢?且看确定此次监察体制改革的三个试点所包含的典型特色,换句话说就是试点对象的典型性意义。山西省是中国中高级管理层全面腐败的代表性省份,中共对这个省份腐败状况的基本评价是“塌方式腐败”,把对这个省的反腐目标确定为“恢复政治生态”。据说,经过前一段“拍蝇打虎”的组合拳,受到处理已经无法正常工作的曾任中高层负责人的公职人员已达千人。很显然,要在这样一个无论是面积和人口都相当于欧洲一个大国的省份恢复正常运行,保证不再爆发新一轮大范围腐败疫情,不建立一套完备的监督机制,实难完成。

如果说山西官员的毛病主要反映在经济领域,那么,北京腐败官员的毛病就不仅发生在经济领域,而且还出现在政治领域。不久前落马的那个号称女强人的北京市负责人,其“罪状”之一就是妄议中央。这条外人不好理解的“罪责”在中国特别是对执政党的党规来说,绝对是错莫大焉、不可饶恕。把北京定为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足见这项改革的设计者具有多么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捍卫执政党执政基础的意识。

至于把浙江省也纳入了试点,显然是要在中国最发达的东部地区摸索出一条富而不奢、贵而不贪的行之有效的路经。中国官员的贪腐行为与新形势下的新产业、新业态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把浙江作为试点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中国反腐运动所具有探索精神,同时也再一次证明了中国发展的极端不平衡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复杂性,更何况国家监察体制的变革是非同小可的大事!

那么中国的国家监察体制为什么要改革呢?因为原有的反腐监察体制有两大弊端。其一是以往的监察机构设置重叠、人浮于事、效率很低。仅一个省里的反贪反腐机构就叠床架屋,有监察厅(局),有预防腐败局,检查院也有类似机构,它们的职能无外乎就是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防止职务犯罪等等。然而这么庞大的机构及其数十万工作人员却对中国以往的贪腐之风束手无策。倒是两年来中央派出的几百人组的巡视组成了抓出上百名贪腐高官(被中国公众称为“老虎”)的生力军。可见,统一与整合反腐机构和相关功能,已是势在必行。这也正是此次改革的内容。

第二个弊端就是同体监督。中国各省市的监察机构都是由各省市的党政领导机构挑选和任命的。这种形式的任命带有隶属性质,被监督者恰恰是监督者的上司,如此一来,监督与监察还会孔武有力、掷地有声吗?据悉,中国国家监察体制的这次改革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把这种“同体监督”转变为“异体监督”。把监督从隶属关系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独立监察体系。据说这个新的监察体系初步定名为“监察委员会”。

这个独立运作的新体系不但集中整合了之前所有分散的各种形式的监察机构,而且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仅限于对执政党成员的监察一下子扩大到了中国所有的公职人员。換句话说就是,在中国,一切由国家财政拨款支付劳动薪酬的人们都将接受这个委员会的严格审视,国家公职人员所构成的国家管理的基本要素,将会在类似香港廉政公署那样的权力制约中,变得廉洁、健康、高效起来。这是否就是中国反腐风暴的初心,人们将在中国这一轮可能涉及到国家体制的重大改革中加以印证。中国会在一府两院的基础上出现一府三院吗?这会是一场革命吗?如果是,它在静悄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