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简体繁體
【热点话题】:美国大选 中美关系 全球治理 气候变化 脱钩
  • 李环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涉台事务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长

中国加大惩治“台独”分裂势力力度

2024-06-24
李环.jpg

6月21日,由“两高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施行,显示中国政府对“台独”分裂势力的惩治,正在经历“言语警告-出手制裁-依法打击”的过程。

精心挑选的时间点

《意见》印发时间为5月26日,在赖清德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之后,理论上制定时间还要前移,这充分反映了大陆对赖当选后“台独”势力可能走向猖獗的预期。《意见》公布施行时间是6月21日,足见赖当局一个月来的表现“非常糟糕”。在就职演说中,赖清德公然贩卖“两国论”,引来5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的“联合利剑-2024A”演习,以及5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将进一步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

然而赖清德并未有所收敛,依然我行我素。6月13日,美国《时代》杂志刊登对其采访,赖再次谈及“两岸互不隶属”,并称马英九也曾说过此话,但很快遭到马英九基金会执行长萧旭岑驳斥。16日,赖在黄埔军校百年校庆讲话中,除声称“两岸互不隶属”外,还表示“不接受投降主义”,鼓动台军“抗陆保台”。6月19日,赖在记者会上宣称“两岸互不隶属”是“社会的共识”,并宣布成立三个委员会,其中“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旨在“强化自我保护的防卫韧性”。可以想见,赖后续还会有类似言行,而大陆针对“台独”势力尤其是顽固“台独”分子的法律红线会一道接一道划出。

目前,大陆已宣布10名顽固“台独”分子,包括萧美琴、吴钊燮、顾立雄,他们都是赖当局的重要人物。而按照赖清德本人“务实台独工作者”的本性,上名单恐怕是迟早的事。

形式与内容各有看点

“意见”是中国党政机关的一种公文形式,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和针对性的文件。惩治“台独”《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台独”顽固分子的定罪量刑及程序规范等,全文共22条,有两大看点:

一是明确依据法律认定犯罪的标准。《意见》依据《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

定罪量刑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第103条(关于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量刑)。《意见》明确的五种涉嫌在台湾问题上分裂国家和两种煽动分裂国家的罪行,均包含兜底款项,即除明文列出的行为外,最后一条是其他图谋或煽动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行为。量刑方面,进一步明确何种情况属于刑法第103条规定的“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针对分裂国家罪,最高可判处死刑。《意见》还明确规定了犯罪行为的追诉期,不过,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若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追诉期限制。

二是明确了正确的适用程序。包括发通缉令、缺席审判、特殊案件的撤销或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等。既坚持罚当其罪,也彰显宽严相济,符合法治精神。

此外,对于“台独”顽固分子实施的上述两种罪行之外的其他犯罪行为,如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等,可参照《意见》办理。

谁会成为引爆点

不断完善涉台事务法律体系,是为了维护国家统一,严惩个别顽固“台独”分子,同样是为了维护国家统一。

赖清德作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如果一意孤行,在分裂国家的边缘不断试探,不单会成为历史罪人,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意见》公布实施针对的是顽固“台独”分子,体现了国家从反对“台独”的政治宣示到惩戒“台独”的法律行为。早在2022年8月,大陆已经对一批“台独”顽固分子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其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等。后续的惩治措施还可以视情上升至司法层面,包括发通缉令、提起公诉甚至缺席审判等。

“台独”势力之所以如此猖狂,离不开美国的支持。近日,美国又打着帮助台湾“应对当前和未来威胁”的旗号,批准一批总价约3.6亿美元的军售,包括攻击型无人机和巡飞弹。拜登在6月上旬接受《时代》杂志采访时,再次声称如大陆“入侵”台湾,不排除使用美国军事力量的可能。这已是拜登第六次公开表示协防台湾,无疑助长了赖清德当局铤而走险的气焰,也难怪赖的言行不仅没有“避战”,反而是在“引战”“求战”。

美国仍是两岸统一的最大外部障碍。中国政府惩治“台独”势力的力度会越来越大,而美国要将不支持“台独”的承诺落到实处,除了停止售台武器,还应当约束顽固“台独”分子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