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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云 日本国立新潟大学副教授

朝核问题核查机制需要新思维

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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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朝韩双方同时发表声明,称两国领导人经多次通信沟通,决定即日起首先恢复中断了13个月的所有南北通讯联络渠道。就在前一天,美国副国务卿舍曼到访天津,中美高层直接对话开始恢复,朝核问题可能成为中美合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些都让世人对朝核问题出现外交突破产生期待。如果说2018-2019年围绕朝核问题的一系列外交旋风主要是达成原则共识(例如美朝《新加坡宣言》),那么新一轮朝核问题的突破则需更加具体。而最关键问题之一,就是核查机制的恢复。然而,以往核查机制失败的历史告诉我们,必须有新思维才能抓住机遇。

首先,核查机制必须从原来的“有罪推断”转型到“积极举证”。朝核问题核查机制从一开始就认定朝鲜肯定会欺骗,所以必须不断扩大核查范围和深度,不能放过任何罪证。这样的思维实际上让关注点都集中到证明对方是“坏人”上,对那些没有欺骗的证据视而不见。在国内法环境中,不对被怀疑人做有罪推断是常识,但在国际关系的核查机制中,为达到足够预警的效果,实际上是以“有罪推断”为基础。这种想法常常激化被核查国对核查机制的敌视性认知,从而走向与核查目的相悖的方向。这种核查不仅不会带来更多安全,相反减少了安全。核查机制的新思维,就是要从原来过度聚焦被核查国在做什么,转向同时让它们有机会和动力“积极举证”自己没做什么。

第二,核查机制必须要从原来的“威慑惩罚”转型到“互督互惠”。如果核查机制的目的只是“抓骗子”,那么核查就是为了事先威慑骗子和事后惩罚骗子。但是这种思维会让核查变成单向机制,有为了避免被欺骗而使预警扩大化的危险,从而导致核查带来的关系紧张和互不信任轮番升级。核查机制应该是双向互动的,如果被核查国能够拿出自己没有做什么的积极证据,那么国际社会或特定国家的经济制裁就该相应减少或取消。被核查国做出一定积极努力但得不到相应激励,就会损伤核查机制本身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所以,参与机制的各方要建立互惠和相互监督的关系。

第三,核查机制必须从原来的“偏重技术”转型到“偏重政治外交”。朝核问题原有核查机制的中心功能是在技术上“抓骗子”,但事实上,实地核查能获得多少证据是不确定的,而一些科技水平发达的国家即使没有核查也已经掌握了很多情报。为了不泄露情报收集能力,核查国往往会要求非常广泛的核查范围,但在缺乏信任情况下,这会引发被核查国家的高度担忧,认为核查只是要让其“单输”。因此,核查程序需要在磋商中确定,而这些磋商和谈判本身应该成为相互沟通和建立信任的平台。信任是进一步核查和后续磋商的基础,只有这样,核查才会被各方看成双赢或多赢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核查与其说是一项技术工作,不如说是一个政治外交进程。

第四,核查机制必须从原来的“追求完美”转型到“渐进”。如果从一开始就定位太高,往往会带来失望。朝核问题核查机制不能从开始就期待完美,不完美才会给各方努力建立信任的空间。美国认为完美的机制,现阶段必会被朝鲜认为非常不好,这种认知落差会缩小外交努力空间,让事与愿违。核查机制的相对完美需要在互动中共同建构,而不是从一开始就单方面设计好,然后强加给一方,否则即使同意也不会持久。

朝核问题要有新突破,核查机制恢复必不可少,但核查机制必须要有新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