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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音:让对中国的共识复杂化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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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英诺森四世将多米尼加人和方济会人士送往鞑靼。

鉴古知今并不容易,而且历史类比往往带来的是误导而非预示。尽管如此,类比推理是人类认知的一个自然组成部分,因此在所难免。相反,人们应当谨慎并创造性地运用类比,去开启对话,而不是结束交流。台湾大学教授奇迈可(Michael Keevak)的新著《驻华使馆:鸦片战争前的外交与文化碰撞》(Embassies to China: Diplomacy and Cultural Encounters Before the Opium Wars)恰好能让我们做到这一点。在本文中,我将奇迈可著作当中的三个话题与当代背景作了关联。这三个话题是:大一统的自负、和平的性质、例外法则。

大一统的自负

公元13世纪中叶,教皇英诺森四世向蒙古人派出若干使团(当时蒙古人正忙于征服中国),恳请他们停止向西部推进,并希望他们皈依基督教。英诺森在信中预设了文化与宗教的大一统形象:基督教VS野蛮的东方。正如奇迈可所写,蒙古大汗贵由所知更多,他反驳了教皇信件中的傲慢无礼。事实上,基督教聂斯脱里派信徒在大汗的朝廷里并不鲜见,而且大汗控制的整个地区对他们都“十分宽容”——爱德华·吉本(显然)略带夸张地写道。尽管自负,但教皇既不是西方无可置疑的代言人,也不是基督教的司令官(其实当时教皇的辖境正遭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围困),而基督教(在大汗眼里)远远超出了其狭隘的教区。

从自负当中(也许)看到了这个晦涩故事的回音,那就是,一个“民主联盟”能够(或者应该)主导当代国际体系。印太地区“四方联盟”开始复活不过是这一信念的结果。这难道不是与教皇一样,假装存在着大一统,而现实却并非如此吗?13世纪,英诺森四世认可教会与野蛮人这种二分法,其在当代的表现形式,正如最新一期《经济学人》所宣称的,就是民主VS“独裁”。民主的印度尼西亚真与它的最大贸易伙伴、非民主的中国在利益上针锋相对吗?问问印尼人如何?是否自由民主的优越感,就像教皇随意开除聂斯脱里派教徒那样,要对实际上存在的相似之处视而不见,譬如当代中国在个人选择意义上的自由正在扩大?

和平的性质

在上述教皇给蒙古人的信件中,“和平”的性质是一个争议点。奇迈可写道,蒙古人赞成罗马人的和平概念:不是相互共存,是顺服。和平就是承认等级,而站在顶端的是骄傲的大汗。教皇的使节前来乞求和平,但又否认这种等级,这让大汗的手下感到不解和惊讶。不出所料,与大汗达成某种约定的企图失败了。

再一次地,这个相当晦涩的故事似乎呼应了某些更普遍的东西。一个崛起的大国正在赶超一个居主导地位的大国,这种态势伴随着两类恐惧:崛起国担心自己仍被守成国当次等国对待,而守成国害怕自己在崛起国面前变成次等国。双方都担心屈从对方,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罗马式和平。这是解释美中关系日趋紧张的一种方法。中国也许寻求“新型大国关系”,但美国并不买账,因为它相当满足于继续充当唯一的主要(或者大/强)国家。当美国国务卿雷克斯·蒂勒森去年应合中国式语言,呼吁建立“正和”外交关系的时候,华盛顿外交政策圈内人士的不快溢于言表。为什么呢?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美国的精英仍然执着于一种“领导”观念,即美国行动,其他国家响应。“全方位”支配也包括话语的支配,应合中国式语言被重新定义为屈辱地顺从,而非机智老练。只要和平谈判对一方是派对,或者对另一方是屈从,崛起国和守成国的存在焦虑就会继续压倒一切,亲善大使们则倒霉透顶。

果真如此的话,中国传统上坚持其“中央王国”地位,而其他所有国家向它朝贡,这难道不是预示着中美之间会存在一种充满恐惧的不确定关系吗?这里的问题是假定传统中国与现代中国之间没有连续性,但即使有连续性,就像下面一个小节所展示的,其答案也是否定的。

例外法则

17世纪中叶,中国与俄国的关系困难重重,正如奇迈可叙述的:俄国向东方扩张了一个世纪,两国边界开始在黑龙江一带相互抵触。俄国驻华大使不仅不肯磕头,他甚至要求中国皇上做沙皇的附庸。最后,双方在更平等的条件下进行谈判,并于1689年签署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尼布楚条约》。该条约是通过耶稣会中间人用拉丁文谈判的,而中国人向基督教的上帝宣誓,以此表示守信。这里不需要知道什么法律,当中国的利益(稳定北方边界)得到保证,对朝贡体系的细节它就可以忽略不计,同时作出实际让步(允许俄国商队定期往来)。本着同样的精神,1720年,中国皇帝亲自召见俄国大使,并把大使的君主彼得大帝当作“他的近邻和地位相当的朋友”。

今天,中国的“朝贡体系”概念已经深深融入现代学术和语言。正如上面的故事所展示的,只是按照中国相对于别国的条件来看的话,中国是东亚的中央大国这种观念并不全错。大国一向认为小国低人一等(虽然从欧盟到东盟,方方面面的协议确实在今天缓解了这种倾向)。按照国际体系的结构和中国历史的独特性,中国和美国注定要寻求一种优势-劣势关系,然而这也并非不可避免。它是一种冲突配方,因为这两个国家自然都不愿意从属于对方,而均衡的解决方案,是两个大国就平等关系进行谈判,这就要求双方都做出牺牲,要在并不信仰的上帝面前发誓,要就非传统区域进行谈判,并无视对方的自负。而做出这种牺牲所带来的好处,以及不做牺牲所要付出的代价,都是重大到没有其他合理选项可以替代。

结论

这些对大一统的自负、和平的性质以及例外法则的简短思考,应该使得民主“卫士”美国和崛起的“修正主义”国家中国无法摆脱一输一赢的存在之争这一沉闷的、简单化的意识形态命题变得复杂起来。与这一命题相反的是,这种争斗最可能出现的结果是两败俱伤,而其他观望国家惶惶不安。另一种选择是通过谈判建立一种外交制度,让两个国家彼此平等相待。正如有人所说的,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