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12号和第13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是中国商务部未经相关产业申请而自主发起的双反调查,为2018年第一例。
针对自主对美国高粱发起双反调查,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认为,在未经相关产业申请而自主发起调查,中国法律有相关规则,世贸组织成员也有此种做法,是一起正常的贸易救济调查个案。他解释说,中国高粱产业集中度低、种植户数量众多,产业难以准备必要的申请文件,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根据自身掌握的初步证据自主对美高粱发起此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补贴、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补贴、倾销分别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中国商务部披露,已掌握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接受了美国政府的补贴,且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销售,存在较大幅度的倾销。中国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和实质损害威胁。中国商务部认为,美国进口产品所接受的补贴和倾销与中国国内产业实质损害和实质损害威胁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依据相关规定,自2018年2月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进行反补贴反倾销立案调查。
但同时,王贺军也强调,中美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合作共赢是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中方愿与美方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
采访中,业内专家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中国商务部自主对外发起双反调查并不多见,但中方的举动是根据相关法律,达到一定的证据门槛之后采取的合法举措。
2017年11月28日,美国商务部在申请人缺位的情况下,自行对中国普通合金铝卷发起了双反调查,为美国商务部25年来的第一次。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美国商务部有权自行发起调查,但历史上美国商务部很少动用这一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