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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郝志坚 密苏里州立大学杰出教授

“台湾旅行法”:糟糕的主意?

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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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

2018年1月9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以口头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台湾旅行法》(H. R. 535)。根据媒体报道,大部分议员缺席了投票。这项法案现在必须在参议院通过,并由总统签署才能成为法律。但它应当在参议院遭到否决因为这项法案轻率、无谓且充满挑衅意味。原因如下。

1978年12月15日,美国总统吉米·卡特宣布,接受中国提出的与美国建立外交关系的三项条件:终止与中华民国的正式外交关系,废除1954年美国和台湾的《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走全部美国军队(即断交、废约、撤军)。1979年4月10日,卡特签署了《台湾关系法》,该法案用于规范此后美国与台湾的“非正式”关系。但《台湾关系法》并非指导美国对台政策的唯一法律文件,《台湾关系法》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构成了美国对台政策的基石。

自从1979年断绝与台湾的正式外交关系以来,美国与台湾一直渐行渐近。例如,台湾领导人现在可以在美国“中转停留”,台北也已将其驻美国代表办公室的名称升级。现在,台湾的高级别官员可以访问美国,而美国的内阁级官员也可以访问台湾。此外,美国对台军售持续增长(奥巴马政府批准的对台军售额超过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以来所有前任政府的总和)。2012年9月,美国宣布根据其免签证计划,来自台湾的访美游客可以享受免签入境待遇。

这些政策调整意味深长,意义重大。但近期一些关于台湾的立法提案却并非如此。

2017年12月,特朗普总统签署了《2018年国防授权法》,该项法案为美国军队提供资金。法案中的一项条款称,国会“感觉”美国应当“研究在美国海军与台湾海军之间重建港口互访的适当性及可行性”。此举并未将海军互访定义为强制性,它甚至也并未要求五角大楼——五角大楼并没有要求海军出访台湾港口——对此事展开调研。那么,这一条款究竟意欲何为?它的存在取悦了台湾当局,而台湾当局希望提振其萎靡不堪的民意支持率。该项条款也激怒了中国这个或许是世界上第二大最重要的国家,因为它违反了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的三个条件之一(撤军)。这并非美国议员第一次玩弄这种伎俩。15年前,美国议员在《2003财政年度对外关系授权法》第1206条中强行塞入了一项与台湾相关的条款,呼吁总统乔治·W·布什研究“扩大美台军事关系”的可行性。愤怒的小布什虽然签署了该法案(这令外交政策部门可以正常运转),但他同时宣布绝不会改变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并称第1206条“越轨干涉总统行使管理国家外交事务的宪法权力”。

正如《国防授权法》中的“港口互访”条款一样,《台湾旅行法》也不过是“让人感觉良好”的法案。该法案鼓励美国官员对台湾进行高级别访问。但它并未强制要求进行这些访问,只是宣称美国“应当”允许中华民国官员访问美国。美国媒体对这项法案的关注寥寥无几,但它对于台湾和中国内地而言却是大事一桩。

可以预见的是,台湾媒体夸大了《台湾旅行法》的影响。1月11日,一家台湾本地英文报纸大肆鼓吹该法案的重要性,该报悲叹“自从1979年美国切断了与台湾的外交关系后,美国高级官员从未到访过台湾”。但这是假新闻。1992年,时任美国总统乔治·H·W·布什派出美国贸易代表卡拉·希尔斯访问台北。这是自1979年以来美国政府第一位内阁级官员出访台湾。换句话说,老布什早在1992年就解除了内阁级官员不得出访台湾的禁令。

那么出访美国的台湾高级别官员的情况又是如何呢?多年以来,台湾官员一直不断对美国进行访问。例如,2012年,媒体发布了一张照片,照片显示时任中华民国国防部副部长的杨念祖博士(Dr. Andrew Yang)对五角大楼进行“非正式”访问。在同年在接受本文作者采访时,杨念祖透露,“今年(2012年)我至少对华盛顿进行了19次访问,与美国同行们开展了非常高级别的探讨”。

《台湾旅行法》纰漏百出。该法案并未要求美台双方开展最高级别的互访,这意味着它轻率无谋。而美台之间最高级别的互访其实早已定期存在(虽然并未在主流媒体被大吹大擂),因此这项法案也毫无必要。最后,这项法案将被中国视为眼中钉,令它充满挑衅意味。美国参议院实在应当否决这项法案。

本文原载于CSIS Pa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