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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如何处理数字贸易

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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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24日的讲话中,美国总统特朗普阐明了他的贸易政策策略。美国将开展双边而非区域或多边协定谈判,将偏爱美国的生产商而非市场力量。特朗普的贸易政策意味着美国这个长期以来致力于通过达成贸易协定减少全球贸易壁垒的世界领导者出现了彻底转变。

总统专注于双边主义不仅仅损害了美国的国际信誉。双边谈判十分耗时,需要大量谈判资源,即使“成功”,企业面临相互冲突的规则也很难捞到好处。双边贸易谈判对于跨境信息流动治理规则谈判更是全然无用。毕竟,互联网作为促进信息流动的平台,从打设计出来就是通用、开放和全球性的,因此监管信息流动贸易的规则体系也必须是全球性的。然而构建这一规则体系的全球性谈判进展甚微。

像美国一样,中国领导人对贸易的说法也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特别体现在数字贸易,即通过互联网提供商品和服务上。3月2日,中国政府发布首份关于网络政策的白皮书,主张“国家间应该相互尊重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不搞网络霸权,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在说到政策的时候,中国官员王建朝坚持妄称“中国互联网是完全开放的,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政府白皮书中也阐述了其贸易政策,“中国推动制定完善的网络空间贸易规则,促进各国相关政策的有效协调。保护知识产权,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形成世界网络大市场,促进全球网络经济的繁荣发展”。然而,“中国将推动并支持中国的互联网企业联合制造、金融、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率先走出去”。简单说就是,中国在尊重全球通用网络平台的同时,仍决定扶持它的数字企业。

但并非所有中国官员都认同白皮书的观点。3月4日,罗富和就为中国互联网政策描绘了全然不同的图景。中国议会最高咨询机构——全国政协的这位副主席认为,中国庞杂的互联网审查制度正在损害中国的经济和科学进步,妨碍外国投资。他表示,政府采取的政策使在中国的个人更难上网或越过防火墙。例如就在两个月前,中国政府发起了为期14个月的全国运动,打击非法网络连接,包括打击让用户翻越声名狼藉的“长城防火墙”的VPN服务。

事实上,如果中国和美国想通过互联网繁荣引领增长,这两个贸易大国就必须寻找跨境信息流动管理规则的共同立场。信息流动推动着点子、服务、数据和其他产品的贸易,企业依靠这些流动进入并管理市场、培养供应链、实现在全球的交易,个人依靠这些信息流动与家人、朋友、同事联系并借以进入市场。这些流动是数字贸易的基础。

据WTO统计,数字贸易是世界贸易当中增长最快的部分。2014年,全球商品交易中约有12%是通过亚马逊、阿里巴巴、eBay等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此外,信息贸易还促进了教育和科技进步。任何能上网的人都可以学习世界最负盛名大学的课程,学习计算机代码或新语言,或搜索信息。跨境信息流动还为个人创造了改善生计的新手段,无论是为Lyft或Uber开车,为Airbnb提供出租房屋,还是在亚马逊的Mechanical Turk这类全球性任务网站寻找兼职工作。

数字贸易对美中两国尤为重要。按市值计算的十大互联网公司中,有六家总部在美国,四家总部在中国。接下去的九家当中,三家总部在中国,一家在日本,其他五家在美国。这些公司在全球运营,不断创新,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一些美国或中国公司是从更老或更大公司起步并剥离出来的,它们经营的获益者不仅仅是它们的股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估计,大约75%的经济增长来自于互联网与传统产业公司如钢铁、化工或纺织的结合。这些传统产业利用这些技术变得更具竞争力,并得以联系世界各地市场的新客户。

鉴于这种相互依存的广泛经济与社会影响,以及互联网治理的潜在后果,我们认为,美中两国应该就数字贸易达成一个特殊的部门协议。政策制定者可以以奥巴马政府在2015年谈成的双边网络协议为基础。两国可以邀请他国加入有关建立数字自贸区的谈判,谈判包括充分保护隐私(中方表示同意)、获取信息及知识产权保护。该协议还应包括默认内容,即鼓励用更强有力的信息流动规则限制数字贸易保护主义,以及隐私、国家安全和公共道德享有例外。成为规则制定者而不是规则接受者对两国都有益,也与两国在贸易和网络方面的影响力相称。况且,通过努力达成这样一个协议,两国可以实现多重目标:保持互联网的全球共享资源角色、维护两国数字企业的竞争地位、建立信任。同时发出信号,说明在特朗普时代,国家之间依然能够找到发展贸易的共同基础。